第三届国际绿色零碳节演讲嘉宾——全国政协委员贾康

数央网 2024-07-27 17:13:47 零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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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由数央网、数央公益联合国内众媒体共同举办的第三届国际绿色零碳节暨2024 ESG领袖峰会在北京举行,活动主题为:迈向碳中和之路。

本届零碳节暨ESG峰会以“线上+线下”方式举行,300余家绿色品牌现场展示“双碳”实践成果,120余位重要嘉宾现场分享可持续发展观点,超过100个绿色产品和减碳案例集中亮相零碳节,展示低碳创新与绿色生产的前沿技术。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贾康出席活动,并作主旨演讲。以下是演讲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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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会的各位嘉宾大家好,我发言的题目结合我们这次活动的主题,“迈向碳中和之路”来谈自己的基本认识。

    从两个层次向各位汇报看法。

    一、简略勾画我们国家已经确立的由碳达峰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是紧密结合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它也是我们作为世界上特大规模经济体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庄严承诺,也是我们中国自身在已经成为制造业规模全球第一,经济规模总量全球第二以后继续升级发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央最高决策层已经明确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我们的绿色低碳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布局里面不可分割的指导原则,是我们实现现代化愿景的必由之路。

    在这个认识之后,我稍微展开一点谈一下迈向“双碳”目标达成碳中和路径的认识,这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我们要特别注意碳中和目标最终实现是要作为一种持久战,可持续推进才能够推动的,从可持续的角度来看我们必定要瞻前顾后,做好顶层规划、稳中求进,掌握好循序渐进,以充分的耐心和全过程周全的把握,科学化、精细化要领结合好,一步步达到行稳致远最终达标这样的成效。

    在这个方面我们要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国际上一切人类文明发展这方面的经验作为积极成果我们要借鉴,我国自己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也要认真总结,我们也不必讳言在持久战视角,前面一段时间中央领导同志曾经指出,有走偏了的,把我们的系统工程最便化,把持久战打成突击战的失误,碳中和是40年持久战最后达到的目标,却在某些场景之下形成所谓碳冲锋,这是违反理性、违反推进“双碳”目标所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路径方面第二个视角,前面说的持久战主要是从时间跨度来看,接着要从系统工程视角来看,在所有相关工作,在横截面上,当然是动态跟时间序列相关的推进过程。

    首先从全景图,从横截面各个方面即刻来看就是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必定要求我们综合施策,多种可用手段措施合理协调配合,我们是不是需要推进绿色低碳最后达到碳中和的主要手段作为简要条理化的分析认识,显然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普、宣传、思想教育和观念更新。在座有很多年轻的朋友,天使合唱团非常可爱的小朋友们,大家在这些年已经耳濡目染,知道有绿色低碳发展的必要性,而且也在越来越多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参与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显然还需要进一步把科普、观念更新相关的环保教育继续做好。

    第二个推进绿色低碳环保手段要提到法治化,我认为这是更带有长久和保障意义国家基本国策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整个全面实现法治化这样的取向下,我们要有推进“双碳”目标,实际上保障绿色低碳环保全套的法律法规,实现规制引导和保障。我们《环保法》经过修订以后还在进一步贯彻执行过程中,这样的法律手段是现代国家必不可少非常重要的基础制度规则,在中国我们也得认识到,中国几千年发展过程中我们是法治化传统和观念薄弱的国度,中央也意识到全面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我们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碳中和过程一定要把法治化作用充分发挥。

    第三个路径上的手段需要政府更好发挥作用,这也是反复强调的,刚刚我们看到全文发表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在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样的政府作用他不可分割的和行政手段操作这样的事项联系在一起了,法规贯彻要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涉及准入、处罚以及必须取缔事项的执行,这些是必要的。第四条我认为从长远来看更值得我们关注和把它处理好的是经济手段,经济手段密切结合政府更好发挥作用这个命题,是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的结合,才能够使它推进“双碳”目标,经济手段就是人们所知道的经济杠杆或者学术上的参数运用,跟所有社会成员、所有企业必然关注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它形成一种内生利益引导,引导和促使生产者、消费者作为企业,作为社会成员,我们从自己切身利益出发,自觉认同绿色低碳发展的种种要点。

    比如企业努力积极开发节能降耗工艺技术和产品,消费者更加注重使用节能电器开绿色能源机动车等等,都是要有经济手段来鼓励、引导、发展他们的。经济手段里也包括着可细分的具体项目,比如说税收,环境税是最直接的,税收是把这样一种税收形成的负担叠加到价格信号上,促使生产主体,学术上所说的他们产生的经营活动必须要成为他们自己的成本,促使他们更好的认同绿色低碳以后,来做有利于绿色低碳改进提升,比如开发,越来越有环境保护特点的产品,越来越倾向于用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

    再一个细分的就是国家应该更好掌握价格调节机制,社会生活中无论企业还是个人也好,要用水用电用燃油,比价关系应该向使这些资源产品更金贵的方向调整,促使大家从自己的物质利益出发,更好的精打细算,更好的考虑自己的行为绿色低碳化。

    再有,国家要积极开拓碳交易市场,这个概念在座朋友已经有所接触,这些年我们国家从一些重要的产业开始逐渐扩大碳交易市场的覆盖面,在学术上称之为碳排放权交易以及另外有一些有害物质比照这种模式,以经济手段更有实力在绿色低碳方面形成自己有效供给主体占据比较大的市场份额,带动整个社会我们绿色低碳水平的提高。

    我们也要有中国公共财政对特定主体基于绩效考评形成依据的津贴、补助也包括和金融系统配合的政策性贴息,比如我们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一定阶段上,支持风电、光电发展一定阶段上,就运用了这样的手段,怎么掌握好合理运用,这也是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做优做好的政府行为。

    最后,我们认为在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时候,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整个运行中央要求是既放的活又管的住,这样一个生动的话语落实推进绿色低碳上,显然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在这个表述下,我们也要注意特别是政府公权在手的管理部门、管理环节,要防止以管得住滑向权利任性的不良状态。过去推进绿色低碳的时候,曾经有过中财办韩连秀主任所批评的分解谬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持久战逐渐推进过程中,在某些场景下,行政权利的任性,看到自己辖区的绿色低碳指标不令人满意,不惜以行政手段上阵,对企业拉闸限电,这就出现了明显的非理化行为,我们贯彻中央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精神的时候,在实际工作中,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正确理解中央指导精神的实质,把这样一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行为,把它掌握在正确的轨道上。

    我的这些看法也供朋友们讨论和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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